您的位置: 首页 >动态>市局动态>详细内容

市农业农村局下发通知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3-31 08:48:4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稳定。3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做好清明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全力推进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通知》指出,清明节历来是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群众扫墓祭祖出游活动增多,各类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祭扫场所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燃放鞭炮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市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和市政府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安全形势变化和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有力防控应对节日期间各类安全风险。

《通知》强调,要将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冬春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饲料兽药、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安全风险分析,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稳定。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向系统内各单位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发送安全生产和火灾风险提示警示函,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要配合各级消防部门,针对“三合一”“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出租房屋等消防安全“乱点”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提示祭祀安全,组织清理可燃物,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通知》要求,要结合春季安全生产、火灾防范特点和当地祭祀风俗,充分利用广播、农村大喇叭、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和重点目标人群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要组织秸秆禁烧宣传车、宣传小分队、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尤其是景区、集中祭祀区等重点场所,发放消防常识宣传资料,教育引导群众文明祭祀。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规定,按照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要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常识培训和实战演练,教育干部职工做好办公区域、家属楼院、出租出借场所的消防安全。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