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2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近期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1.18”包头包钢和“2.7”山西山阴爆炸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通知》指出,要清醒认识当前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调研、亲自指导整改,确保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安全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头、场站车间。
《通知》强调,要紧扣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围绕高风险环节与薄弱部位,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聚焦种植业、农药、饲料兽药、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农村沼气等重点行业和扶贫车间、光伏项目的安全生产重点方向,突出各类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投入品标准规范管理、危险作业风险防控,以及极端天气应对和日常安全操作,全面提升农业领域安全水平;要全面排查办公场所、实验区域、仓储用房、生活区域及出租物业等消防隐患,聚焦通道畅通、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重点环节;同时加强对各类农业附属场所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协同指导;要加强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管控,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安全稳定供给。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方案,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灾害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广播、网络、短信、大喇叭等多种渠道向基层单位和广大农民发布预警提示和防范指南。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向局值班室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农村大喇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开展针对性强、接地气的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冬季取暖安全(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用电用气安全、交通安全、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初期火灾扑救与逃生自救等知识。特别是要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群体,采取入户讲解、发放明白纸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李庆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