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情况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资金(豫财农综〔2024〕22号):5916万元
二、分配原则。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精神,拨付资金。市级下达资金文件号为:商财预〔2024〕380号。
三、资金结构。脱贫县和永城市的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分配下达,市级分配到梁园区、睢阳区和示范区。本次上级下达我市的资金全额为76852万元,其中脱贫县和永城市70936万元,占比为92.3%;市级分配三区的资金为5916万元。
四、衔接资金分配情况表
县(区) | 资金合计(万元) | 中央资金(万元) | 省级资金(万元) |
梁园区 | 2141 | 1761 | 380 |
睢阳区 | 2703 | 2244 | 459 |
示范区 | 1072 | 874 | 198 |
合计 | 5916 | 4879 | 1037 |
五、监督电话:0370-2697927 3288830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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