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全市新增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实验室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犬产地检疫规程》,加快推进犬只产地检疫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犬只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4〕359号)精神,对照《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实验室确认参考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商丘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实验室审核工作。
经审核,梁园区段医生宠物医院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实验室功能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警示标识醒目、规章制度规范、各项记录完备,符合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实验室要求。
特此公告。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