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抽查结果的通报
根据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求,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在全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水果:在永城市、夏邑县、虞城县、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6个县(市、区)的 16个生产种植主体共抽取样品30批次,检测甲胺磷、氟虫腈、灭蝇胺等30种农药残留,检测结果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合格率100%。
禽蛋:在永城市、夏邑县、虞城县、梁园区、睢阳区、柘城县、宁陵县、睢县、民权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0个县(市、区)的92个禽蛋养殖主体共抽取禽蛋样品150批次,检测金刚烷胺、氯霉素、氧氟沙星等26种兽药残留,检测结果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合格率100%。
总体评价:种植业水果及禽蛋质量安全水平继续保持高位稳定,抗生素及违禁药物专项治理成效显著,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持续向好。
风险提示:当前影响我市鸡蛋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风险因子依然是抗病毒类违禁药物、乱用滥用抗菌药导致的兽药残留超标风险。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不断提升监管检测能力,切实守牢安全底线。加强科学用药宣传指导,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传统种养方式改造;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规范生产档案,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相关规定,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做到“不合格不上市”,严把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关;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和监督抽查,对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迅速跟进执法,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