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农村可耕地是否可以临时短期养殖山羊?有什么审批条件或者流程?
问:近日有群众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后台便民咨询栏目写信咨询在农村可耕地是否可以临时短期养殖山羊?有什么审批条件或者流程?
答: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21〔166〕号)文件精神,“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建议咨询群众到当地乡镇的自然资源所咨询,查询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确定耕地性质是一般耕地还是永久基本农田。
关于“有什么审批条件或者流程”:建设养殖场需要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设施用地备案手续,工商部门进行登记,畜牧部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养殖场备案登记,规模养殖场还应取得环保部门的环评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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