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面积如何测量的问题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19:22:0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问:最近有网友咨询关于宅基地面积如何测量的问题?答: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豫政〔2021〕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同时按照《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规定,宅基地用地要兼顾保障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权益和生产、生活方便。具体情况按照乡镇政府对宅基地的审批管理执行。如果您有疑问,请咨询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联系电话:0370-3289976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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