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1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34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35号)要求,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建设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80%。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四类并进”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能力提升、种养加销能手培训、农村创业创新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各类高素质农民8269人。其中,安排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2429人(含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示范300人),安排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5840人。
三、保障措施
一是精心组织。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由市级统筹安排,以县域为主深入村镇基层党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严格遴选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育对象,充实完善培训对象数据库,并做好调研记录和数据分析。市级加强对县级培育工作指导,加大实地督促指导力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学时要求,认真审核本级各类型培训机构配套设施设备、教学管理人员队伍、教育教学质量效果等。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制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为本级培训班讲授第一课。
二是分类培育。做好省级示范培训,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要汇聚科研成果和人才优势,精准遴选学员,分产业、分类型组建专题培训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能力提升、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及师资示范培训。加强县乡普遍培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
三是强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广校体系主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农广校体系培训组织能力,强化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支撑。注重吸纳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用好科技、教育资源,服务农民综合素质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有序引导社会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强化过程监督和质量考核,提升社会机构培训质量。鼓励农业企业投身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偿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
四是做好指导服务。继续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178号)精神,协同农业农村、人社、教育、乡村振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在完善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创新支持、金融保险服务、荣誉表彰奖励“四项并行”培育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创设优化支持政策和资助项目。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2〕110号)要求,持续加强高素质农民金融信贷知识培训和对接服务。鼓励高素质农民积极申报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定。支持高素质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服务各类高素质农民发展成长路径。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