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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咨询内容

咨询情况
标题 三无龟粮
咨询人 15889260827 咨询日期 2025-05-2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咨询内容
本人于2025年5月21日,在抖音店名为(阿飞佛鳄龟宠)购买到龟粮,经核实发现该产品存在以下问题:
1. 外包装无饲料生产许可证编号(违反条例第14条)
2. 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法定标识(违反条例第21条)
3. 未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违反条例第21条)
4. 未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违反条例第22条)
5. 产品执行标准不明,涉嫌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违反条例第11条)

法律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设立饲料生产企业需取得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饲料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批准文号等法定信息
 第二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实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第三十条:禁止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

诉求:  
1. 依法查处涉案商家违法经营行为
2.责令商家停止销售并召回已售产品
3.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4.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第55条退一赔三不足五百为五百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办结日期 2025-05-26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请把您购买产品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写清楚,以便我们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