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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须知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便民咨询”信箱写信须知

为方便公众快速了解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在本单位政府网站开设了便民咨询信箱。为了保证您的咨询信件能正确提交并被及时处理,请仔细阅读以下写信须知内容:

一、受理范围

对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和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请注意,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受理:

1.  超出商丘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管理范围的咨询事项;

2.  投诉、求助等诉求。

3.属于依法应当或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事项;

4.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5.反映的问题应按举报、信访程序处理的;

6.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7.涉及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

8.个人办理完毕的重复事项或在短期内重复提交的咨询;

9.咨询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属虚假信息;

10.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内容的事项;

11.各类商业广告、推销宣传;

12.内容不完整,反映的问题不清楚;

13.其他超出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的事项。

三、处理流程

公众提交咨询→信箱管理员审核→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答复→信箱管理员审核办理结果→公众登录网站查询办理情况→满意度评价

四、办理时限

对本信箱收到的咨询(建议)类问题,在承办科室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疑难复杂的咨询问题,在承办科室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回复。

五、注意事项

1.请如实填写您真实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邮箱等),以便我们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我们将依法保护您的隐私权,保守您的联系方式等信息。您联系方式的信息如不真实、不准确,信箱管理员有权予以删除。

2.请妥善保管您的查询码,以便查询办理结果。

3.为使您咨询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和回复,每次提交的诉求请咨询一个事项,如需咨询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项,请分别填写和提交。咨询时请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应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不能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咨询内容。

3.请认真填写您的诉求信息,如信息内容不全,可能造成诉求受理的不成功;是否向社会公开您的个人信息为必选项,如果您选择不公开,咨询信件办理结果公开时将不显示您的个人信息。

4.网站会有短信通知功能,对于因您填写不正确的手机号码而造成的信息泄漏、收不到短信通知,将由您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本信箱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

6.本信箱管理员拥有发布、编辑、删除网上咨询内容的权利,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咨询将予以删除;

六、法律责任

1.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禁止发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及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言论。

2.禁止冒用、盗用他人信息进行注册并发送信件。

3.禁止蓄意对他人进行诬蔑、陷害、诽谤或打击报复。

4.禁止对本网站进行任何形式的攻击、破坏。

5.没有获得授权,不得使用本网站的资料和信息。

6.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视情节提请国家相关机关调查处理。

如在本信箱咨询留言,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