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46-sqsnyncj-00000008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2-1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年度计划总结 |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大力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体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成效,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商丘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创新民主决策形式,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工作成效
(一)强化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局党组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和影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八五”普法清单。制定印发了《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举办了一期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一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组织了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
(二)加强法治宣传,为推动“三农”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日常普法与集中宣传相结合,谱写农业农村普法新篇章。一是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了《商丘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了《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根据农时季节、工作安排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时间,采取发放宣传单、微信、微博等方式,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真正让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现场咨询与普法活动。二是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制定印发《商丘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合理遴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人员,优先从村“两委”班子、“乡村明白人”等家庭中产生,全市共有3717个行政村,示范户录入共2992户,实现覆盖率79.4%。全市开展线上培训2次,线下培训18次,合计培训1440人。我局报送的农村学法用法短视频入选农业农村部法规司推介短视频名单。三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宣传活动。联合睢县农业农村局在睢县城郊组织开展商丘市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宣传活动。活动悬挂横幅1个、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80人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问题20多个。着力培育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四是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普法活动。积极参与商丘市2023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组织系列答题活动。活动期间,宣传人员围绕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宣讲,发放《宪法》《民法典》及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共计500余份,提供相关法律咨询10余次,组织答题活动200余人次,同时利用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法律进农村进机关,推进农业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做好放权赋能工作。成立“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权限承接工作目标,建立推进机制。完成下放由乡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职权8项,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职权5项。二是落实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月”、“诚信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各类咨询问题12个。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三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及金融领域平安建设广场宣传日活动。本次活动设立咨询台1个、宣传展板2块,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活动现场,向群众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行为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及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等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优化便民服务环境。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制度,同时按要求进行审批流程公示,印制了“办事流程图”、“办事指南”等公示材料,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二是简化便民服务流程。市局及时调整35项权责清单,细化清单内容,简化审批环节,缩短承诺期限,精简申请材料,让办事更便捷、服务更周到,彻底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三是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严格按照政务服务“应进必进”的要求,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100%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对35项项目名称、基本信息、设立依据、承诺时限一一进行核实,并将错误更改,缺项漏项补充完整,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四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支持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信息‘自动填’、所需证照材料‘免提交’,最大限度利企便民。2023年共办理各类证件116件其中:植物调运检疫109件、种畜禽经营许可(设立)5件、种畜禽经营许可(复验换发)2件。
(五)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建立常态化机制。制定印发2023年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信用监管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重点建立了规范企业信用档案,推行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二是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200余份,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200余份。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各项质量管理与诚信经营制度,提高了企业诚信经营管理水平。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农兽药使用减量行动、使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督查检查2次。全市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2900家次,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4.2万批次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印发《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等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3万份。
(六)深化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执法办案。紧密围绕三农中心工作,部署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专项行动,指导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和重要时节,加大执法力度。针对以“订单农业”为名实施合同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农资等恶意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合法权益。二是狠抓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开展全市2023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活动。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其中睢县农业农村局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活动,带动提升执法队伍实战水平。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印发了《商丘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商耕土办﹝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耕地土壤污染预警监测工作的通知》《商丘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预警监测工作流程》等文件和技术规程指导,对全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技术路线图,以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按照省站要求,配合省河南农业大学,组织工作人员分组对9各县市区包干指导,推进我市355个耕地预警点位的复核、土壤样品的采集、制作、流转,目前各县区正集中力量取土采样。二是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的开展。持续巩固乡村废旧地膜回收网点的建设,不断完善回收网点对用膜重点乡、村的覆盖面,目前全市建立了210个、覆盖125个乡镇的县乡村一体化农膜回收利用网络,构建地膜残留监测点34个,不断完善农田残留地膜污染监测网络和监测数据档案。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及时制定了《商丘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自我审查,确保审查的实际效果。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按照《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老系统与新系统的补录工作,共补录文件3个。三是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服务保障作用,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2023年度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工作4次。
(九)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得稳粮保供典型案例进行了案卷评查,并将选出的睢县其立粮油收购门市部经营假花生种子案上报省厅。二是规范执法全过程。配合省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8.31柘城县大仵乡刘楼村棉麻厂生产、销售假劣农药案》进行查处,对指定办案的睢阳区农业农村局的办案过程进行监督指导,此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移交公安机关。截至目前,全市执法队伍检查生产经营主体9071个,整顿市场201次,出动执法人员10451人次,立案查处138起,受理投诉举报案件70起,挽回经济损失184.413万元,罚没金额22.3万余元,接待群众来电投诉举报46个。未发生重大农资质量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是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随机抽取了全市农资企业46家,涉及肥料企业10家、农药企业13家、兽药企业2家、种子企业19家。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现场询问等方式,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未发现问题企业24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12家,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企业7家,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企业3家存在销售台账记录不及时、不规范,企业名称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事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十)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完善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将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工作作为局党组常态化研究事项,出台了《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试行)》、制定印发了《商丘市农业农村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明确班子成员、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责任清单,确保履行各自岗位的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守,保证指挥顺畅、信息畅通。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设立咨询台2个、宣传展板2块,发放安全宣传资料8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80余人次,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衔接运行,扎实做好“12345”马上办便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和电话投诉咨询等信访工作,全年共办理“12345”和电话投诉咨询等案件294件,已完成289件。认真做好局门户网站便民咨询、部门信件、热点回应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结果。
(十一)强化监督作用,规范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据统计,2023年我局共接受市人大代表建议99件、政协委员提案112件,建议和提案合计211件。二是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认真贯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督促责任科室对反映的问题线索立即进行认真细致核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群众诉求得到回应。今年以来,共接到国家、省、市信访件28件,现已完成27件,满意度95%,省农业农村厅移交的农业农村领域重点信访47件,现已完成46件,满意度100%。
(十二)建立学法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初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农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和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二是加强法治培训教育。用好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不断丰富学习载体,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学习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组织了4期法治专题讲座,提升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三是将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公务员初任、新提拔干部培训课程,今年我局新招录公务人员(选调生)1名,新提拔干部6名,在对他们初任培训课程中,法治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培训内容。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袁其杰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职能部门包项、领导小组协调”的工作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按时报告并公开全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十四)精心谋划,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工作部署。“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日常工作。明确了责任分工,牵头科室职能职责,细化任务指标,责任到人的工作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工作机制。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思想认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页、宣传员现场宣讲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示范市工作。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500余份,宣讲人次4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按时报送佐证材料。对照商丘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提供14项创建材料及佐证材料,目前已完成所有指标材料报送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配置仍显薄弱。执法队伍不健全,人员数量少,执法设备落后。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欠缺专业性法律人才,理论学习不能很好融入执法过程中,柔性执法有待提高。
(二)法治宣传推进仍存在不足。普法形式无法满足公众日益增进的需求,法治宣传方式有待创新,法律进农村、下基层力度不够。
四、下步计划及建议
(一)继续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进一步抓好对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法制专题讲座,提高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营造法治化农业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实施全过程普法,构建农业农村大普法格局。制定普法工作计划,细化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分解落实普法工作任务,形成普法工作合力。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月、送法下乡、法律知识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大力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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