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MB1989180B-2021-00000144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1-03-0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年度计划总结 |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今年以来,商丘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局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为实现农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二是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对2020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保证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运转。四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局坚持完善了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今年集中举办了1次法律知识讲座,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结合每周二、五下午学习制度,局领导坚持带头参加,在学习过程中,参学人员做到了学习有读本、学习有记录。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有关的农业法律法规。通过学习,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素养有了很大的提高。2019年度获得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及2019年度依法行政市政府部门优秀等次。
二、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
按照全省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讨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方面的意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先后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2次征求部分单位意见建议,并对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修改,共同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及时组建到位、职能综合到位、人员调配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我局起草了《商丘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农村改革专项小组主要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人的意见,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在深化农村改革专项小组会研究通过,并在市政府五届常务123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14日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目前,中共商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制定下发了《中共商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商编〔2020〕35号文件,商丘市农业农村局设立执法督查办公室。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做好涉及中介服务垄断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机关有关科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开展涉及中介服务垄断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中导致中介服务垄断的相关内容,要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通过清理,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26个文件及我局制定的5个文件中没有导致中介服务垄断的相关内容,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二)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有关科站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出规范性文件32个,全部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并将梳理结果及时上报商丘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
(一)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指导局系统党组织建立完善了定期向党组汇报工作的制度,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农业农村部门重大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科学决策,凡是涉及全局“三重一大”方面的问题,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在研究问题时,坚持不临时动议、不事先定调、不显露倾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挥党组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重发挥广大群众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党组研究讨论重大问题,主动邀请有关人员进行科学论证,认真听取意见,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和公开公正透明。
(二)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建立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各负其责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建立了信访首问负责制,对首问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如涉及本科室(单位)业务范围的信访问题,一定要热情接待,全程处理;如是不涉及本科室(单位)业务范围的信访问题,则必须负责将其转到对应的科室及有关业务部门去处理。建立部门之间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对外,我们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农民群众信访工作的支持,切实解决一些涉及面广的重大、疑难、群体信访案件。及时处理了农民反映的问题,避免了他们重复上访,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三)推行法律顾问服务制度。为提高农业农村局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我局与河南宇言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河南宇言律师事务所主要提供的服务有:对重大行政决策议案提供合法性、可行性意见建议;对规范性文件草案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等。近年来,对涉及我局采购项目供货合同、信息进村入户及金穗惠农通工程建设合作协议、执法检查中遇到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法律咨询,提供了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农业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按照上级安排,结合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任务;对照《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和《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持续培育,注重提升;同时对全市农业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提升全市农业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责事项、全面审定行政执法资格、全面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动全市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组织各县(区)开展农业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局法规科、局属各执法单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梁园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睢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等6名法制、执法骨干参加了评查活动。这次活动评查的案卷主要是由各县(区)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对2019年10月1日以后立案,2020年9月30日前结案办结的一般程序案件,共选送了行政处罚案件12卷。评查会上,评查人员对照《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从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评查打分。本次评查共评出3卷市级优秀案卷,并推荐到省农业农村厅参加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其中商丘市梁园区“冯花农资经营部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案”被评为2020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为保证高质量完成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商丘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商丘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强化了工作落实,并编制了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及流程图,全面推行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执法水平。通过召开培训会及时将省市通知文件精神传达给全局执法人员,参与司法局组织的“三项制度”网上考核,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在具体执法工作中,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及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农业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通过规范的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在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建立法律顾问参与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完善审核流程、规范审核标准,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
八、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审批服务事项有关内容
对市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环节的具体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规范了政务服务受理标准,提升了服务能力,形成了《商丘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事项“三级二十同”清单》,逐步实现“一网通办”,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2020年办理各类证件61件,其中:植物调运检疫53件,限用农药初审3件,种畜禽经营许可证5件。
九、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
(一)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和编制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部门“三定”方案,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在认领国家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梳理编制检查实施清单,共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48项,检查实施清单57项,按时完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录入工作。
(二)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录入工作。按照市“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以来开展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监管行为信息进行收集补录,监管数据录入涉及13个业务科室,为了确保数据录入规范有效,我们及时召开会议,对相关科室录入数据进行现场演示,分配登录账号13个,并统一编制了检查行为编号,组织相关科室录入行政检查数据105条、行政处罚数据3条。
十、做好行政权责清单梳理工作
我局在机构改革后,整合原农业、畜牧、发改、水利、国土、财政等多部门的行政职权,积极推动行政许可及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根据《市“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及科室职能,组织相关科站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八个类别梳理本单位的行政职权,共梳理出行政职权189项,其中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132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职权9项。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修订、制定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
十一、认真执行政务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一是及时调整完善机构改革后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商丘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作。二是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组建后新的工作职责,先后修订完善《商丘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商丘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商丘市农业农村局政务舆情 工作制度》、《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办文办会“五公开”制度》等制度6个,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奠定基础。三是加快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农业农村局机构组建后的官方微信、微博新媒体的更名修改,及时更新上传相关信息内容;通过《商丘日报》、商丘市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介对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真正做到了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职能转变,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农业普法宣传
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和省农业农村厅的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宪法宣传进农村、以案说法、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柘城进行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依法治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制定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发〔2019〕6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商政〔2019〕18号)等有关要求,制定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市农业农村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市场局、市应急局开展了兽药联合“双随机”检查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
十四、扫黑除恶工作
紧紧围绕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持续在全市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农业农村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堵塞监管漏洞。我局2020年度扫黑除恶工作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优秀。
十五、营商环境工作
牵头做好省营商环境评价线上填报采集数据工作。做好涉及我局相关工作,根据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法规科组织市种子站、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能源办,按照营商环境评价内容和标准,做好植物新品种权授权量、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数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双随机、一公开”等数据采集和佐证材料整理工作,积极配合牵头单位高质量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线上填报任务。
十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维护“菜篮子”产品生产、维护农业稳定发展等中心工作,认真谋划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工作重点;持续探索创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指导方式方法,稳步开展农业农村系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完善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积极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明确举措、注重落实,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继续推进行政调解,依法调解复工复产中发生的生产、经营等纠纷,切实提升行政相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梳理、调整,重新制定、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组织完成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
2020年,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扎实深入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从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依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普法工作等多方面全面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努力开创全市农业农村领域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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