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MB1989180B-sqsnyncj-00000032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责任分解 |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的落实方案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的落实方案
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我局对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作措施,每月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一、今后五年目标任务
(一)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
3.城镇化率达到53%以上。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闫海国
责 任 人:杨友欣
责任科室: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
完成时限:2027年底
工作措施:专班推进十三项重点工作,抓好相关单位工作的牵头协调,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好工作调度,督促乡村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优质服务资源延伸下沉,扩大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4.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贾长安
责 任 人:何传良
责任科室:政策与发展规划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调优、调高、调精农业产业,发展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促进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农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
(二)“一中心、一定位、一引擎”。
<二>一定位,即“对外开放桥头堡、枢纽经济新高地”发展定位。
10.做优农业,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三大体系,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地位进一步彰显,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推动商丘从传统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贾长安、董锋霞
责 任 人:何传良、王长京、刘英杰、郝伟彬、单保磊
责任科室:政策与发展规划科、种植业科、畜牧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完成时限:2027年底
工作措施:实施优势再造战略,推动农业产业基础优势向现代产业体系优势转变、内需规模优势向产业链供应链协同优势转变,着力构建现代粮食、畜牧产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强市
18.分类统筹城镇特色健康发展,提升重点镇支撑作用,提高小城镇服务功能和就业承载力,梯次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打造乡村振兴商丘样板。
责任领导:薛凤林、潘峰、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闫海国
责 任 人:杨友欣
责任科室: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开展“一县十镇百村”美丽乡村创建;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巩固提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二次四分法”垃圾分类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污水治理模式。
<四>高质量打造营商环境。
22.落实“双碳”政策,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推动“四个结构”调整,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责任领导:薛凤林、潘峰、白超。
牵头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机关事务中心、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商丘供电公司、商丘火车站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闫海国
责 任 人:杨友欣
责任科室: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化肥增效、农药减量控害,稳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农用薄膜回收处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
23.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气象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闫海国、贾长安、蔡振海、李振强
责 任 人:杨友欣、苏建军、肖涛、刘英杰
责任科室: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禁烧办、植保站、畜牧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提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二次四分法”垃圾分类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污水治理模式。
<六>高质量促进文化繁荣。
28.健全就业促进机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刘建、李艳、董锋霞
责 任 人:周安山、郝伟彬
责任科室:人事科、乡村产业发展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配合人社等部门完善返乡创业园区建设,促进返乡创业。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3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贾长安
责 任 人:何传良
责任科室:政策与发展规划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农业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方式绿色化、产品品牌化发展,做强高效种养业、绿色食品业和乡村现代服务业,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新功能新业态,形成“三带两区多镇多园”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五)聚焦转型升级,着力推进产业倍增。
<一>提质发展传统产业。
41.食品加工产业抓好商丘食品工业园项目、隆世达食品产业园项目、虞城县盛佳食品年产10万吨肉制品建设项目、懂菜食品产业园、宁陵启东食品科技产业园、商丘商东食品工业园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虞城县同祥食品年产21600吨同福大馒头建设项目、商丘市饮之健年产十五万吨乳制品生产线项目、懂菜农业食用菌标准化工厂建设项目和商丘冠峰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肉制品及5000吨速冻食品项目,完成投资100亿元。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睢阳区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宁陵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董锋霞
责 任 人:郝伟彬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七)聚焦投资拉动,着力实现项目突破。
<一>抓细项目谋划。
65.用足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长期贷款等政策,围绕基础设施、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领域,科学谋划储备一批效益明显、引领转型、群众期盼的大项目好项目,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一申即中”“投放即开工”。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水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及有关单位、市发投集团等市属平台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刘建、闫海国、张锋、贾长安、蔡振海、杨斌、王建设、李振强、王允才、董锋霞
责 任 人:刘敏
责任科室:计划财务科、政策与发展规划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场信息科、人居环境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集体经济指导科、科技教育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科、畜牧科、兽医科、畜禽屠宰管理科、水产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按照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长期贷款等政策投向领域,指导各县区积极谋划储备。
(八)聚焦枢纽经济,着力激发市场活力。
<一>提升枢纽基础能级。
79.力争开工建设古宋河至大沙河航运工程。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和睢阳区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张锋
责 任 人:尚扩军
责任科室:农田建设管理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配合好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二>厚植现代物流优势。
83.创成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和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让商丘枢纽经济特色更加鲜明。
责任领导:梁万涛、白超。
牵头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市发投集团、商丘市税务局、商丘海关、商丘供电公司、中国邮政商丘分公司、商丘火车站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董锋霞
责 任 人:牛超
责任科室:市场信息化科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工作措施:1.织各县(市、区)深入调查摸底,澄清需求底数。2.加强设施储备申报、建设等线上流程操作培训指导。3.深入项目实施县(市、区)现场检查指导,促进建设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
<三>带动引领消费升级。
85.增加居民收入,提振消费信心。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商丘市税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火车站、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贾长安
责 任 人:何传良
责任科室:政策与发展规划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分享城市发展红利;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消费升级,优化农村消费环境
86.加快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培育龙头连锁流通企业,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商丘分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董锋霞
责 任 人:牛超
责任科室:市场信息化科
完成时限:2027年
工作措施:1.指导宁陵县成立组织,建立工作机制。2.协助宁陵县利用国债资金,推进市场建设。3.利用国家级商丘宁陵花生市场平台,进行大力招商,推进市场有序发展。
(九)聚焦改革开放,着力增强发展动力。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90.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王允才
责 任 人:陈倩倩
责任科室:集体经济指导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工作措施:1.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香。2.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 村(居)民委员会财务分离试点。3.稳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发放试点。4.加强业务指导,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91.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王允才
责 任 人:单保磊
责任科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工作措施:
<三>提升营商环境质量。
101.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企业服务日”“企业家大讲堂”活动,当好“金牌服务员”,解决好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供电公司、商丘火车站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董锋霞
责 任 人:郝伟彬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活动,定期进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0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肃查处、公开曝光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积极争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确保营商环境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防办、商丘市税务局、商丘供电公司、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祝学强
责 任 人:宁贵彬
责任科室:执法督察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1.开展全市农资打假。2.对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十)聚焦城乡融合,着力拓展发展空间。
<一>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力。
103.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卢静义
责 任 人:刘英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11月份以前
工作措施:1.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推进该项工作。2.对“两城联创”任务根据单位大小、人员数量进行分工,责任到人。3.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强中心城区服务业。
119.统筹推动投资26亿元的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投资15亿元的中原车城等升级改造,带动形成智慧智能、优势互补、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董锋霞
责 任 人:牛超
责任科室:市场信息化科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工作措施:配合商务局完成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升级改造。
<三>加快县域高质量发展。
120.统筹推进县域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和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闫海国
责 任 人:杨友欣
责任科室: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专班推进十三项重点工作,抓好相关单位工作的牵头协调,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好工作调度,督促乡村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21.常态化推进商虞一体化。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董锋霞
责 任 人:郝伟彬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围绕虞城农业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奶业、蔬菜、苹果、中药材和休闲农业等,推进虞城与商丘中心城区的融合发展。
122.支持永城、睢县更好发挥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作用。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金融工作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有关单位和永城市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闫海国
责 任 人:杨友欣
责任科室: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专班推进十三项重点工作,抓好相关单位工作的牵头协调,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好工作调度,督促乡村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23.支持永城加快建设商丘副中心城市。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有关单位和永城市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贾长安
责 任 人:何传良
责任科室:政策与发展规划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124.支持各县(市、区)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互促。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董锋霞
责 任 人:郝伟彬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支持科迪乳业实施河南省特色产业(乳业)集群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新的河南省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
(十一)聚焦农业农村,着力推动乡村振兴。
<一>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126.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新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40万亩,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以上,确保粮食产量140亿斤以上。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蔡振海、张锋、王建设
责 任 人:王长京、尚扩军、孟永超
责任科室:种植业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科技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3年底
任务细化分解:梁园区夏粮播种面积目标任务45.2万亩;睢阳区夏粮播种面积目标任务76.5万亩;示范区夏粮播种面积目标任务14.9万亩;虞城县新建高标准农田8万亩,夏粮播种面积目标任务116万亩;夏邑县新建高标准农田2.6万亩,夏粮播种面积目标任务123.7万亩;柘城县夏粮播种面积目标任务99.9万亩;宁陵县夏粮播种面积目标任务72.6万亩;民权县夏粮播种面积目标任务102.1万亩;睢县新建高标准农田5.7万亩,夏粮播种面积目标任务86.5万亩;永城市新建高标准农田3.5万亩,夏粮播种面积目标任务171.6万亩。(注:截至目前省未下达2023年粮食总产和秋粮面积目标任务)
工作措施:1.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今年我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140亿斤以上。完成省厅下达的种植任务。2.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完善种植业减灾防灾预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应急和水利等部门沟通会商,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3.抓好技术指导服务。多渠道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提高农业技术知晓率、到户率。四是持续做好农情调度。4.定期调度。每周定期调度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调度结果通报到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5.会议推进。根据工作需要,每月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例会,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汇报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6.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工程建设,抓住施工窗口期,多上人工,多开作业面,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128.大力推进种业振兴,燧皇种业实验室、河南农业大学豫东综合试验站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领导: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农林科学院。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商丘师范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蔡振海
责 任 人:王长京
责任科室:种植业科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工作措施:1.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完成工作任务。2.增强良种科技支撑能力,制定《商丘市优质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打造全国小麦良种繁育基地。3.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持续推动永城市大豆、夏邑县小麦、虞城县小麦和宁陵县花生国家制种大县项目建设。
129.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守护好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农林科学院、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董锋霞、蔡振海
责 任 人:牛超、王长京
责任科室:市场信息化科、种植业科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工作措施: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工作。
<二>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130.做大做强优质小麦、花生、辣椒等八大优势特色产业。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董锋霞、蔡振海、李振强、杨斌
责 任 人:何传良、王长京、刘英杰、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科、畜牧科、村产业发展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着力抓好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调整种养结构,推行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131.做优粮食、做强肉类、做精油脂、做特果蔬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业。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乡村振兴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董锋霞
责 任 人:郝伟彬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加快发展面、肉、油、果蔬等绿色食品为核心的农产品加工业,做强做大做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
132.振兴酒业、奶业和中医药业。
责任领导:白超、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李振强
责 任 人:刘英杰
责任科室:畜牧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1.突出重点,狠抓奶源基地建设。持续推进科迪乳业万头牧场恢复重建工作。2.政策扶持,引领奶业发展。充分发挥扶持政策作用,积极申报奶业家庭牧场升级改造、奶业发展等相关项目并推进项目建设。3.强化服务,提升管理水平。组织技术专家深入到奶牛养殖场进行面对面,提供精准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奶业生产,帮助养殖场解决奶牛养殖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133.新增生猪35万头、肉牛2万头、奶产量1万吨。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李振强
责 任 人:刘英杰
责任科室:畜牧科
完成时限:2023年底
任务细化分解:梁园区新增生猪0.5万头、肉牛0万头、奶产量0.1万吨;睢阳区新增生猪3万头、肉牛0.1万头、奶产量0万吨;示范区新增生猪0万头、肉牛0万头、奶产量0.1万吨;虞城县新增生猪1.5万头、肉牛0.3万头、奶产量0.45万吨;夏邑县新增生猪2万头、肉牛0.3万头、奶产量0万吨;柘城县新增生猪2万头、肉牛0.7万头、奶产量0.05万吨;宁陵县新增生猪14万头、肉牛0.1万头、奶产量0.05万吨;民权县新增生猪3.5万头、肉牛0.3万头、奶产量0.15万吨;睢县新增生猪1.5万头、肉牛0.1万头、奶产量0.1万吨;永城市新增生猪7万头、肉牛0.1万头、奶产量0万吨。
工作措施:1.持续推动生猪产能转型升级。贯彻落实《生猪产能调控工作实施方案》,保障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抓好大型生猪养殖场生猪生产,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利用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模式优势,推动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与地方对接,确保2023年全市生猪生产持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大力发展肉牛产业,推进奶业振兴。积极推进《商丘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商丘市奶业振兴实施方案》落实落细落到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科技支撑,突出龙头带动,实施品牌战略,将肉牛、肉羊、奶业产业打造成我市农业的特色产业、优势产业。
134.投资19亿元,推动牧原集团4个大型生猪养殖场项目、科迪现代牧场拆旧新建项目、睢县鑫旺肉牛养殖项目、睢阳区中农牧业肉牛养殖项目和柘城县聚民禽业肉禽养殖场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睢阳区人民政府、永城市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李振强
责 任 人:刘英杰
责任科室:畜牧科
完成时限:2024年6月1日
任务细化分解:睢阳区中农牧业总投资1.5亿元(其中2023年分期投资0.5亿元);虞城县科迪现代牧业总投资8亿元;聚民禽业在柘城县、宁陵总投资1.5亿元;聚民禽业在柘城县、宁陵总投资1.5亿元;睢县牧盛牧业投资1亿元;牧原集团在永城市投资8亿元左右。(睢县鑫旺肉牛养殖项目因新项目建设用地问题,变更为睢县牧盛牧业)
工作措施:1.加大对项目建设进度的调度;2.深入一线帮助企业解决或协调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3.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四是对建成的项目,帮助企业尽快转入正常生产经营。
135.抓好“商丘农优”农产品整体品牌运营,新增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10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1.4万家和2.4万家以上,多渠道带动农民增收。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董锋霞、王允才
责 任 人:牛超、单保磊
责任科室:市场信息化科、合作经济指导科、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任务细化分解:梁园区新增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1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560家和510家以上;睢阳区新增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1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1050家和1800家以上;示范区新增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1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270家和140家以上;虞城县新增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1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2300家和3100家以上;夏邑县新增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1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2100家和4950家以上;柘城县新增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1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1650家和1000家以上;宁陵县新增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1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1000家和2500家以上;民权县新增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1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920家和1400家以上;睢县新增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1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1700家和3000家以上;永城市新增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1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2450家和5600家以上。
工作措施:采取集中培训和外出见学等形式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带头人业务能力;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完成年度家庭农场名录信息录入完善;探索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或发展联盟。1.举办“商丘农优”品牌农产品年货节活动。2.组织参加农交会、农加工投洽会等农业类展会。3.积极申报省级以上知名农业品牌。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36.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道路、物流、通信等基础设施和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闫海国
责 任 人:杨友欣
责任科室: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巩固提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二次四分法”垃圾分类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污水治理模式。
137.新增10个“美丽小镇”、100个“四美乡村”、15万户“五美庭院”。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闫海国
责 任 人:杨友欣
责任科室: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任务细化分解:梁园区1个“美丽小镇”、5个“四美乡村”、0.6万户“五美庭院”;睢阳区1个“美丽小镇”、5个“四美乡村”、1.5万户“五美庭院”;示范区1个“美丽小镇”、2个“四美乡村”、0.3万户“五美庭院”;虞城县1个“美丽小镇”、13个“四美乡村”、2万户“五美庭院”;夏邑县1个“美丽小镇”、15个“四美乡村”、2万户“五美庭院”;柘城县1个“美丽小镇”、11个“四美乡村”、1.8万户“五美庭院”;宁陵县1个“美丽小镇”、10个“四美乡村”、1.5万户“五美庭院”;民权县1个“美丽小镇”、12个“四美乡村”、1.6万户“五美庭院”;睢县1个“美丽小镇”、12个“四美乡村”、1.6万户“五美庭院”;永城市1个“美丽小镇”、15个“四美乡村”、2.2万户“五美庭院”。
工作措施:按照“美丽小镇”“四美乡村”“五美庭院”作为创建内容,以县为主体责任,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138.依托商丘师范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省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统筹全市相关资源,重整重建商丘乡村振兴学院(乡村建设学院)。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商丘师范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商丘学院、商丘工学院、市委党校等有关单位。
责任领导:闫海国
责 任 人:吴冉
责任科室:秘书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挂牌商丘市乡村振兴学院(乡村建设学院),明确各部门职责,协调有关单位按照职责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13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分层分类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救助,不断提高脱贫人口生活水平。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残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贾长安
责 任 人:何传良
责任科室:政策与发展规划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继续落实“低保渐退期”政策。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各地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和实际需求“提标扩面”,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继续落实就业成本扣除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给予困难群众有针对性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访视、照料等服务。
(十二)聚焦共同富裕,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140.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商丘新高地建设,新增技能人才16万人。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刘建、王建设
责 任 人:周安山、孟永超
责任科室:人事科、科技教育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
备注:省人人持证任务方案尚未下发,待下发后组织实施
141.持续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刘建
责 任 人:周安山
责任科室:人事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协调本部门责任科室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推进健康商丘建设。
155.办好全市第七届运动会。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卢静义
责 任 人:周安山
责任科室:工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协调本部门责任科室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58.争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卢静义
责 任 人:周安山
责任科室:工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协调本部门责任科室按要做好相关工作
159.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商丘银保监分局、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贾长安
责 任 人:蔡现听
责任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工作措施:制定印发《2023年商丘市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
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通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和农药兽药使用减量三年行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巡查。指导生产者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63.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等标志性战役,推动PM10、PM2.5浓度持续下降,优良天数持续增加。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贾长安
责 任 人:苏建军
责任科室:禁烧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1、持续发挥农业农村禁烧工作牵头部门作用,加大部门协作,合力攻坚。2、持续宣传引导,变禁烧为群众自觉行动。3、严格落实“蓝天卫士”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处置。4、强化“三夏”“三秋”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重点时段督导指导,全面落实禁烧成效,确保完成全年“零火点”目标任务。5、强化综合利用,做好秸秆“五料化”利用工作。6、强化依法禁烧。严格落实禁烧相关奖惩措施。
167.严格管控土壤污染,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闫海国
责 任 人:杨友欣、梁亚超、肖涛、高磊、王长京、刘英杰
责任科室: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能源办、植保站、土肥站、种植业科、畜牧科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化肥增效、农药减量控害,稳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农用薄膜回收处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1、按照省厅安排部署,出台方案、计划和技术指南。2、指导县区点位复核、采样、制样。3、协调省厅、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送样流转。4、指导宁陵、民权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深耕深翻、有机肥替代等农艺调控措施。
168.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闫海国
责 任 人:杨友欣
责任科室: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1.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改造提升。2..加强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力度,强化收储运设施设备建设。3.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行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
(十三)聚焦安全稳定,着力筑牢发展根基。
<三>织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176.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基础能力。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潘峰、袁道强、黄继恒、白超、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销社、商丘火车站、市气象局、商丘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商丘银保监分局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祝学强、局领导班子
责 任 人:李庆东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科、各科室站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按照“管用、实用、职工愿意用”的原则,制定、修订或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实施方案,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便于企业理解应用、操作运行。对小微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行业和企业特点,坚持“一行一策、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因企制宜、简便易行”,确保职工对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措施“看得见、摸的着、说得清、做得到、管得住”。鼓励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设立企业标准。
177.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潘峰、袁道强、黄继恒、白超、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销社、商丘火车站、市气象局、商丘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商丘银保监分局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祝学强、局领导班子
责 任 人:李庆东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科、各科室站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宣传工作重点,推动落实。
178.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责任领导:薛凤林、潘峰、黄继恒、白超。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教育体育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王允才
责 任 人:陈倩倩
责任科室:集体经济指导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1.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农村村民自建房的阶段目标 2.按照住建部门工作要求,安排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做好农村村民自建住房阶段工作。
179.统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责任领导:薛凤林、潘峰。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祝学强
责 任 人:李庆东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结合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宣传月做好防火宣传工作
180.统筹做好防汛抗旱等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蔡振海
责 任 人:种植业科
责任科室:王长京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工作措施:1.立足于“准”,精准落实防御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商丘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成立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建防汛抗旱专家服务队,实行周调度、月会商、重大灾情及时报告制度,准确掌握灾情,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2.立足于“早”,压实防汛救灾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措施到位,坚决打好抗灾夺丰收攻坚战。3.立足于“快”,推进科学抗灾救灾。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守,保证指挥顺畅、信息畅通。组织干部职工和农技人员进村入户、蹲点包片,指导农民群众及时抢险救灾。
<四>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82.深化“三零”平安创建和红色物业建设。
责任领导:潘峰、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祝学强
责 任 人:曹煜卓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源头治理为关键,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以长治久安为目标,进一步提升维护安定稳定大局能力
183.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祝学强
责 任 人:曹煜卓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信访“一把手工程”。从源头抓起,减少信访问题的出现。
188.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商丘好人”精神,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卢静义
责 任 人:刘英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工作措施:通过开展评选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创建文明单位、学习身边好人等活动,引导全局系统党员干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商丘好人”精神,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断提高局系统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水平。
190.推动军政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卢静义
责 任 人:刘英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按照商丘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双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2023年全局农业农村中心工作任务,加强军民共建、国防教育等工作,大力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亲”的浓厚氛围,不断促进驻商部队战斗力和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91.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卢静义
责 任 人:刘英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工作措施: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利用建军节、 “全国国防教育日”,主动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促进全局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192.深入实施“八五”普法。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祝学强
责 任 人:杨远军
责任科室:法规科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工作措施:1.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积极进行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2.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工作。3.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普法计划、普法清单,使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
193.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贾长安
责 任 人:何传良
责任科室:政策与发展规划科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工作措施: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194.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和睦、宗教和谐和顺。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卢静义
责 任 人:刘英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工作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关于“推动宗教治理由治标向治本深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推动宗教治理由治标向治本深化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全局宗教工作。
195.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责任领导:白超、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有关单位。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卢静义
责 任 人:刘英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工作措施:丰富党建载体,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全力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关心关爱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女职工、老党员、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等活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团结全局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三、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十四)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
197.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卢静义
责 任 人:刘英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3年底
工作措施: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发挥党组中心组“头雁”作用,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不断提高全局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三力”。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深入自觉同中央的基准看齐定向、对标对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全市农业农村全部工作中。
(十五)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
198.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在法治轨道上做好政府工作。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祝学强
责 任 人:杨远军
责任科室:法规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1.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工作。2.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工作。3.健全学法用法制度,运用法律思维学习工作。
(十六)坚持务实重干,加强能力建设。
199.扎实开展能力水平提升年、项目谋划建设年活动,提升干部的专业思维、专业精神、专业方法,增强“八项本领”“七种能力”,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坚持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进工作,拿成果说话、用实绩交卷,推动各项工作勇争一流、走在前列。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刘建
责 任 人:周安山、刘敏
责任科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协调本部门责任科室按要做好相关工作
(十七)坚持勤政为民,加强作风建设。
200.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为民造福的本质要求落到实处。把执行力作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深入落实“13710”工作制度,以更加积极的心态知重负重,以更加自觉的行动担当担责,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切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祝学强、卢静义
责 任 人:王小雷、宁贵彬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1.以“13710”工作制度为引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我局OA网络办公平台,全面提升各级各部门执行力,提高工作效能。2.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督办事项建立专项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对相关责任科室做好督促,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十八)坚持廉洁自律,加强廉政建设。
20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推进自我革命,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紧盯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永葆清廉政治本色。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卢静义
责 任 人:宁贵彬
责任科室: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工作措施: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2.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3.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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