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46-sqsnyncj-00000099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8-2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商农文〔2024〕68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阙传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按照《商丘市贯彻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工作方案》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村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增加了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们积极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科学编制以县为单位的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点和建设规模,积极稳妥推进农民群众按城镇化规律集中居住。优先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乡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逐步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等级,确保实现全市所有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完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持续推进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在县域内优化配置,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和服务能力全部达标。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乡村健身设施全覆盖。加快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依托商丘乡村建设学院,持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用技术培训,探索职业教育服务乡村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
近年来,全市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财政部门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乡村振兴。 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极大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农民群众收入持续增加。通过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和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将得到较大改善和提升,城乡的差距逐步缩小。2024年已及时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8150万元拨付各县(市、区),有力支持了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2024年7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农业农村局 社会事业促进科 3288003
联系人:李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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