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46-sqsnyncj-00000132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8-2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商农文〔2024〕33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317号建议的答复
马步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可耕地内树木和围村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丘作为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主产区,始终扛牢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决落实“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国家战略,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紧紧抓住粮食生产这张“王牌”,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自2011年以来,商丘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54万亩,全市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生产格局,农业抗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责任制的要求,印发了《商丘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实施方案》(商政办〔2020〕19号),市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全面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金融、人行、银保监、电力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和交易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坚持规划先行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1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通知》等要求,我市组织编制完成了《商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并经市政府印发。规划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力争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等规划的有效衔接,注重规划的上下沟通、横向融合,形成功能互补、措施统筹、协调统一的规划体系。设施薄弱环节,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提高抗灾减灾能力。
三、推进农田防护林网络建设
指导各县(市、区)在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规划设计和建设中,按照《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河南省农田防护林树种推荐名录》要求,合理进行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农田防护林的规划设计和树种选配,达到农田防护林布设与田块、沟渠、道路有机衔接,与生态林、环村林等相结合。目前,我市利用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资金建设的1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经市级评审,涉及项目县正在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2024年7月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0370-3289162
联系人:尚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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