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46-sqsnyncj-00000177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8-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商农文〔2024〕36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06号建议的答复
薛美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农村冬季常态化修复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商丘市耕地面积1047.99万亩,基本农田面积927.46万亩,划定“两区”面积830万亩,常年粮食种植面积1600万亩。商丘作为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主产区,始终扛牢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决落实“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国家战略,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紧紧抓住粮食生产这张“王牌”,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自2011年以来,商丘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54万亩,全市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生产格局,农业抗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二、不断健全管护制度
先后印发了《商丘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实施方案》(商政办〔2020〕19号)、《商丘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暂行)》商农田领〔2020〕1号)等文件,不断强化制度基础,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项目竣工验收后,均按照要求喷涂全国统一样式高标准农田工程标志。充分发挥已建成的“蓝天卫士”监控系统和益农信息社运营服务平台作用,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动每个行政村成立一个用水合作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督促各县(市、区)落实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同时,对省级下达的管护资金做好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科学、高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
加快建立专业化管护队伍,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平时有人管、坏时有人修。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学习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形成一套建、管、用的成熟模式。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对全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情况检查调研,通报相关情况。及时总结梳理管护工作中经验、做法,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工作宣传力度,巩固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成效,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制度落实到位,从根源上解决农田设施管护问题。
四、开展好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1〕42号)要求,利用每年11月全省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月”。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安排部署,以“管护月”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强化设施运行,查改薄弱环节,推进工程进度,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严管,工程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2024年7月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0370-3289162
联系人:尚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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