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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MB1989180B-2022-00000082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2-06-1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6-15 浏览次数: 【字体:

程凤英代表:

    您提出的“垃圾分类尽快在农村布局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该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工作措施。目前,按照“户分类、村组收、乡镇运、县处理”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自己组建保洁公司方式,所辖10个县(市、区)均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覆盖98%以上的村庄,农村日产生活垃圾能够得到及时清理转运处理,彻底告别了垃圾围村、垃圾堆遍地现象。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下发了《商丘市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推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推广铺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开展试点示范。永城市、民权县作为国家、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市、区),50%以上的乡镇全镇开展示范试点,其他县(区)选择1-2个乡镇开展试点,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力争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全覆盖。试点村庄至少配备1名专门分拣人员,建立分类收运及处置场地,有条件的村庄建设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二是积极推广“二次四分法”。即在收运处置体系前端开展村庄垃圾分类,先把垃圾分为“可腐烂”和“不可腐烂”,“不可腐烂”的再分一道,分为“可卖钱”和“不可卖钱”的,“可卖钱”的回收处理,“不可卖钱”的进入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处理,有毒有害的进行特殊处理。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有效减少需外运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量和外运频次。根据垃圾产生情况和群众认知程度,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不可回收不可腐烂垃圾”,并依据此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以及分类处理。同时将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配备全密闭运输收运设施,加强管理保障后期严格执行。

 

 

2021年10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  3288858

联系人:靳瑞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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