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MB1989180B-2022-00000088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2-06-15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王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建议”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在与市乡村振兴局沟通后结合我单位职能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小农户数量多,经营土地规模小、细碎化,务农效益不高等是我市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必须正视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总要求,积极探索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体制机制,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引导小农户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促进小农户以现代理念经营农业、以现代技术从事农业、以利益共同体获利农业。
一、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一)强化政策保障。近年来,我市制定下发了多个文件,为加快发展发展农民合作社提供了政策支撑。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了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商丘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快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市政府出台了《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明确了培育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推动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市农业农村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商丘市分公司联合印发了《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商农〔2019〕136号),联合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10个市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重新修订、下发了《商丘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商农〔2019〕155号)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规范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评定及监测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加强宣传培训。新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我市采取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和交流会、挂横幅、贴标语、深入田间地头、发放宣传单(册)、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深入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政策、合作理念、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各级业务骨干和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掌握了合作社法的基本知识,熟悉创办合作社的程序和运作规程,为引导创办、发展合作社提供了法律保障,营造了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良好氛围。今年,联合市科协在睢阳区工人文化宫对三区和虞城县80多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围绕乡村振兴进行辅导授课,联合市委组织部和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组织5县(区)139名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和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进行政策理论培训,组织市、县有关工作人员及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负责人参加“每月一课堂”线上培训,学习相关政策、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开阔视野,提高工作水平。
(三)培育示范典型。近年来,我市注重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下大力气培育和扶持典型,树立榜样,起到了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良好效果。在积极组织争创国家、省级示范社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市、县级示范社的认定工作,基本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体系。目前,创建县级以上示范社200多个。
(四)扎实开展试点。2019年,虞城县分别被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列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今年,推荐永城市、夏邑县申报创建河南省家庭农场示范县,并被省农业农村厅批复。指导虞城县持续开展好国家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新推荐夏邑县、柘城县申报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柘城县、夏邑县已分别被农业农村部批复为全国、全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二、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新阶段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的内在要求。通过政策宣传、典型引领等举措,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制定了《商丘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认定了16家商丘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争创了10家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积极争创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县,虞城县和永城市已被省农业农村厅列为省级试点。扎实推进农业社会化平台试点工作,引导组织本地区农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注册农服平台,并发布服务信息。从今年5月份开始,组织部分服务主体参加省厅组织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每月一堂课”网络培训,着力让更多的服务主体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方式方法和经验做法,促进我市服务组织健康稳步发展,构建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激发脱贫小农户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脱贫小农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就业的核心竞争力。脱贫攻坚结束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高技能人才来支撑,市乡村振兴局把职业技能培训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入户征询脱贫小农户培训需求,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及脱贫人口接受能力,制定“菜单式”培训计划,做到“对象精准、按需培训”。二是让脱贫小农户以土地流转、小额信贷等形式入股现代农业。引入现代企业管理与分配制度,鼓励小农户通过流转土地、入园打工、小额信贷等形式入股参与“分红”,实现了由“打工者”变成“股东”的转变,极大提升了脱贫小农户的积极性。采取市场主体与农户互利共赢的有效形式,实现发展现代农业、壮大农村经济、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三是让脱贫小农户在现代农业各个链条上参与就业。为实现脱贫小农户更好就业,我市因地制宜,谋划产业项目,实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立农为农,开发乡村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共安排产业项目245个,其中:种植业85个,养殖业24个,加工业42个,其他94个。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就业更加充分,小农户切切实实受益。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扶持小农户的各项政策措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小农户的切实利益。
(一)继续强化合作社规范提升。一是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评省级示范社、国家示范社,引导合作社实现更高水平的突破;二是积极争取涉农财政资金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示范社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参与项目建设;三是在全市征集和筛选一批合作社和农业服务组织的示范典型案例,打造成可看可学可比的标杆和榜样。
(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真正惠及小农户。加强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指导督促,引导项目县强化托管各环节、全过程的监管,严防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小农户意愿、损害小农户利益现象的发生,确保实现小农户是托管服务项目最终受益者的目的。
最后再次感谢王飞代表对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也衷心希望今后能继续支持、关注我市的“三农”事业。
2021年9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发展规划科 (0370)3288607
联 系 人:何传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