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MB1989180B-2022-00000108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2-06-15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42号建议的答复
田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选定出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收入较好的村作为示范点,供其他村学习交流的建议”收悉。现结合市乡村振兴局意见,答复如下:
一、推动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产业是发展的根基。为进一步加快全市产业扶贫的步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健全产业项目带贫利益联结机制,乡村振兴局在2019年制定了“关于推进产业扶贫试点村建设的意见(试行)”的文件,开始实验试点村。一是产业扶贫试点村的建设要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要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结合。二是优化村级集体经济的人才、资金、技术、土地等要素的配置,增强村两委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和产业分红,健全带贫利益联结机制;要创新产业扶贫的组织方式。三是因地制宜,推广村级经济组织+集体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带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方式。引导国有平台公司积极参与产业扶贫试点村建设,激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领办企业。
大力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土字号”“乡字号”农产品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乡村手工业,挖掘农村能工巧匠,组织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共闯市场。鼓励村集体根据区位、历史、资源等条件,利用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现代农业园区等载体,吸引社会投资。积极兴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项目,围绕生产、加工和经营服务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有机结合,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如柘城县慈圣镇肖庄村是2017年度省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扶持资金160.8万元,用于建设肖庄村产业园项目,2019年底建成投产,每年可为集体经济带来24万元的收入;孔庄村是2018年度试点村,扶持资金120万元,目前由县产业扶贫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经营,2019年底已实现分红。
二、立足资源优势,壮大集体经济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2019年,市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商组通〔2019〕)16号),就扶持政策、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3月,市委组织部出台的《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商组〔2020〕15号),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清零”规划了清晰路径,从推进措施上提出了“六个一批”。2016年以来,积极组织开展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全市共实施试点项目204个,已完成建设任务的有185个,已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项目有111个,累计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72万元。
二是抓好“三变”改革。立足资源,盘活和优化利用村集体废弃、闲置的办公用房、农贸市场、厂房、仓库、砖瓦窑厂、大型农机具等设施设备,通过自主经营、出租、投资入股、产权置换、租赁抵押等方式,兴办集体经营项目。利用四荒地、土地整理、河坝水面、废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节余土地,以独立经营、联合经营、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等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因地制宜推动“三变”改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如,柘城县安平镇义醒岗村、大仵乡朱堌寺村、陈青集镇陈楼村、牛城乡草帽王村,虞城县城效乡花庄村、郭土楼村、稍岗镇韦店村在农村“三变”改革中具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例如:虞城县大侯乡任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合作社将集体土地26亩入股,参与木材加工厂经营并分红,年分红10万元;在集体经济合作社的带动下,流转土地800亩,立体种植菊花、三樱椒、桃树,实现200余人就业,年收入人均达到9800余元,村集体每年实现收入18万元;利用土地复垦资金27万元,投资兴建670平方生产车间一个,成立任楼村畅彩玩具有限公司,年增加村集体收入20余万元。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服务,积极主动挖掘典型,推广典型,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1年10月1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 (0370)3266316
联 系 人:蔺 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