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46-sqsnyncj-00000215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商农文〔2024〕78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第62441号提案的答复
周如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抓政治建设促示范引领。围绕高标准创建“产业兴旺星”目标,聚焦提高“两个收入”,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五星”支部创建工作的牢固基石强力推动,持续加强乡村产业培育。积极推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实现抓党建与抓发展互促共进。总结推广睢县通过“大田托管”“庭院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好的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科学确定主营业务、组织形式和发展规模,采取“村党组织领办+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模式,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型合作社、生产经营型合作社、服务(劳务)型合作社,促进集体和农户双增收。
二是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以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为抓手,推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增量提质。发挥组织、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作用,共同加强对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具体指导和监督,加大资金、项目、土地等资源要素支持保障,推动县级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整体布局,不断强化集体经济联农带农作用,努力实现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双增长”。 2023年,在用好790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的基础上,又吸纳地方配套资金、社会投入资金共计4559万元,扶持一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发挥好2024年815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带动作用,继续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三是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局、发改等部门的对接协调,及时掌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指导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做好用地需求保障工作。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农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
四是积极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资产。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动态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家底,全面摸清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营效益等情况。2023年,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230.2087亿元(经营性资产42.2783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87.9304亿元)。注重帮扶资产的合理利用,发挥944个村级光伏电站和891个帮扶车间等扶贫项目使用效益。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盘活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四荒地”、水域、坑塘等集体资源,及集体所有的老村室、公共设施和场地等集体资产,通过流转、租赁、联营、入股等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五是不断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挖掘本村资源禀赋、特色优势产业等资源,通过资源开发、资产经营、劳务合作、为农服务、休闲观光等途径,积极发展农村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对具有农业资源优势的,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统一流转,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发挥乡村旅游示范作用,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包装提升、宣传推介等手段,通过环境整治、形象改造等措施,将民权县北关镇、睢县匡城乡、宁陵县石桥乡、梁园区刘口乡、虞城县田庙乡、夏邑太平镇等小城镇进行特色改造,着力完善旅游配套和功能建设,提升旅游型小城镇品位,在促进当地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同时促进集体经济增收。
六是发展优质特色农业产业。举办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产业发展能力。持续发展“土专家”“田秀才”,培养乡村能工巧匠、民间艺人,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数达到24.6万人,其中生产型实用人才12.4万人,经营性实用人才3.3万人,技能服务型实用人才3.6万人,技能带动型实用人才2.2万人,社会服务型实用人才3.1万人。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发展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21家(国家级10家、省级86家、市级125家),累计认定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0个,农产品加工率达72%,粮食加工转化率达80%。大力推动“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发展,累计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102个(国家级2个、省级5个、市级31个、县级64个),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3个,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6个。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强化政策扶持、加强业务指导、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用地保障,在资产利用、产业发展、合作经营、人才培养等方面,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积极作为,促进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持续增加。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4年7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农业农村局集体经济指导科 (0370)3289976
联 系 人:单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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