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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MB1989180B-2022-00000078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2-06-1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5500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5 浏览次数: 【字体:

周贵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农村建设项目设计不规范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就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部门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直接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做好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二是规范项目实施。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监督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三是加大统筹力度。各业务科室、站所要全面梳理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加大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同时做好项目质量监管、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四是抓实问题整改。对推进滞后的项目以发通报、一对一跟踪等有针对性方式督导,确保项目加快推进。对应完工未完工项目要分别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尽快推动项目完工,资金尽快拨付。五是落实招投标活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动态关注重大农业项目招投标过程,把招投标监管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农业农村局  3288858

联系人:靳瑞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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