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MB1989180B-2020-00032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
生效日期: | 2020-01-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关于印发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系统生产安全应急预案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农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科学有效地做好农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援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制定《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系统生产安全应急预案》,请遵照实施。
2020年1月8日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单位管理体系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本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2)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部位、设备设施、事件及灾害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5 应急工作原则
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农安委)统一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农业农村局局长不能到位时,由农业农村局主管安全生产副局长代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安全生产副局长担任。农安委办公室主任有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农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组 长:孟 伟(党组书记)
海继增(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魏书润(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闫海国(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西城(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锋(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长安(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振海(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建(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春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祝学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 震(党组成员、场长、党委副书记)
王建设(党组成员、市农广校校长)
李振强(党组成员、总畜牧师)
马国晋(调研员)
王允才(副调研员)
董锋霞(副调研员)
卢静义(副调研员)
李 艳(副调研员)
金新富(市经作中心主任)
曹杰伟(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执法支队队长)
成 员:张传红、杨友欣、李 恒、孟召林、刘 英、祝秀丽、扩军、周安山、蔡现听、秦 瑛、孟永超、王长京、
郝伟彬、刘 敏、牛 超、吴祖海、刘英杰(畜牧科)、陈 丽、何传良、贾冬莹、宁贵彬、金新富、吴振锋、高 磊、赵志宏、刁少华、蔺 杰、徐 峰、刘卫华、余秀真、沈东青、肖 涛、梁亚超、刘文军、刘英杰、曹杰伟、严 平、马东予、李 新、董良奇、郭祥伟、赵志强、黄晓辉
组 长:孟伟、海继增
副组长:局班子成员
成 员: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张传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推动工作。
2.2 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抢救预案。
(2)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紧急处理措施。
(3)负责调用单位范围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3 、预警
3.1预警行动
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2 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部。
②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警后,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
(2)信息上报
①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上报县安委会同时报上级有关单位。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③根据事故性质,应急指挥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县安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事故应急组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程序
单位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4.2处置措施
(1)单位遇到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部门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单位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3)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单位、部门保持通信畅通。
(4)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5)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120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4.3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5、信息发布
单位应急指挥部负责单位应急响应行动的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确定接受的采访单位和新闻发布内容。也可授权单位其他部门负责采访接待工作。
6 、后期处置
6.1事故报告
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厂办公室存档备案。
6.2事故后措施落实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7、保障措施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电话畅通。
7.2 应急队伍保障
抢险、抢修组由农安委全体人员及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7.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需要,购置必要的灭火器及防汛抗旱等物资。
7.4 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安全费用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应急救援
8、培训与演练
8.1 培训
制定应急突发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关抢救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及防汛抗旱物资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及防汛抗旱设备。
8.2 演练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每年组织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
9 .应急组织纪律与奖惩
9.1应急组织纪律
(1)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
(2)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3)在应急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9.2奖励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2)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处理。
9.3处罚
(1)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行政处分处罚。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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