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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17:13:0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商丘市农业农村局(nyncj.shang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府前路1号 邮编:476000,电话:0370-3289312,邮编:476000,电子邮箱:sqsn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20〕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不断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 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更好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见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全局公开发布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府信息3339条,其中,通过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2368条,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08条,在河南日报、商丘日报、商丘市人民广播电台、映象网等媒体上公开信息263条。2020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8件、政协委员提案81件,建议、提案合计169件,其中主办106件、会办63件,涉及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粮食安全、农业产业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提案按时办复率100%,见面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答复程序,及时受理,向申请人答复。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及时进行了回复,没有发生因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等规章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强化重要政务信息管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要求全局系统各单位及时整理报送相关材料,定期发布信息,积极回应关切,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有关要求,商丘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迁移到商丘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子网站统一管理运行。申请正式上线运行后,及时调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上传栏目内容,全力保障网站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同时加强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官方微信、微博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确保政务高效、规范、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制定印发《商丘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建立任务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政务公开日常指导协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0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2

6

行政强制

2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3

230.74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重点不突出;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不够;三是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日常管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局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及时分析的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改进措施,定期开展自查,加强监督考核,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二是提升公开质量。落实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充分利用好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严格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发布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切实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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